3.2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3.2.1一般进出口货物概述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中所谓的“一般”是办理海关手续及物流方向的一般,而非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之间的区别在于划分角度不同,前者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后者按国际贸易方式划分。
2、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了海关手续。。
3、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具体包括: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陈列用的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小董提示:第10点为重要考点
